Sunday, April 19, 2015

Get over it。

Get over it. Some people just won't have good and understanding parents.


Stop feeling hurt.


Stop expecting that.


You are you. Doesn't matter what you get or lack of.


Heal yourself. No one else would.

Thursday, April 9, 2015

我希望這世界有多一些有意義的事....

Wednesday, April 1, 2015

做什麼。

開始這一份工作之前,已隱約閃過這個念頭,“這是最後一份"工作"了”。這份工作之後,不想再打工了。

也不是任性,只是自然醞釀出來的想法。

我不需要一個老闆,我可以自己管理自己。我不需要別人來讚我肯定我,職位頭銜這些我也不太在意,最在意是工作內容是我喜歡的嗎。薪水當然還是稍微會在意一下,不過我物質慾望很低,影響不大。

從辭掉第一份工任性出走之時,就一直在思考除了打工之外還有什麼選擇。人生,不可能就只有一條無聊的路可走吧?任性一兩年後認了沒有一筆錢在手什麼都免談,後又乖乖跳回制度裡循正軌掙錢。本已意志低迷,想就安安穩穩一輩子算了,而後幸也不幸,命不該絕,尋到一個尚算可以揮灑的舞台。原以為找到一個可以安心停泊的港口,而後又再度對人性失望。峰迴路轉一輪之後,依舊不甘停駐,所以現在我仍然在思考同樣的問題。

年紀也有一點了,慢慢摸清自己的喜惡和脾性。我尚崇順其自然。如果你生來是魚,就好好游泳,別妄想只要努力就能飛起來,浪費時間與精力。除去那些年輕時的妄想,我到底想在我的人生裡,做到些什麼呢?

我喜歡,有影響力。說我正義感作祟也罷,我想盡一點小小的綿力,推動世界往更好的方向一點。

我喜歡,有獨創性。一大群人都在做的,我自然而然沒興趣,不想跳進去一起爭個焦頭爛額。我想做別人沒想到的,沒人在做的。

當然,還是必須要能賺到錢,除非我中了頭獎一輩子不用愁。

那麼,我到底,要做些什麼呢?


我還在想。

怪人。

謝謝你給我很多的肯定。

從前我只肯定自己"怪",思維和行為模式皆異於常人,不敢肯定自己所想的和做的到底對嗎。孤獨感很深,總覺得自己是異類,不被理解。

現在我敢肯定自己異於一般人,不過是好的"異"。我和其他人不一樣,而這是我的優點。

謝謝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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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他人眼中,我們兩個都是怪人吧?

哈。

喜歡這樣能夠互相坦誠交流的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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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親密的另一半就是最好的鏡子。

撇除初期的偽飾後,原形畢露後的你到底是什麼樣子。

你怎麼對他,他就會怎麼對你。每一個衝突都是一個反省的機會。

想改變,對方也會是最有力的助手。

兩人同時幫助對方,成為更好的人,同時間也不忘疼惜不完美的對方。



有伴,真好。=)